联合国将在蒙古国实施的文件制定工作启动
据外交部消息,联合
国将于2023-2027年在蒙
古国实施的《可持续发
展合作范围》,即未来
五年行动计划的制定工
作已经启动。
政府认为,《可持
续发展合作范围》文件
将成为结合实施蒙古国
长期发展政策《2050年
远景》和《2030年可持
续发展规划》的重要支
撑。据此,为了明确定
义联合国于 2 0 2 3 - 2 0 2 7
年在蒙古国实施的《可
持续发展合作范围》目
标、优先方针,用连
贯、务实和准确的方式
规划相关活动,外交部
和联合国驻蒙古国代表
处共同举办的“设定远
景、优先方针讨论会”
从11月2日启动。
外交部国务秘书尼•
安赫巴亚尔、联合国驻
蒙古国代表塔潘•米什拉
等出席会议并致辞。
尼•安赫巴亚尔在致辞
时强调了在上述文件中反映
坚持国家需求、集体责任、
透明、成果、回报、积极倡
议、无歧视、共同努力等
原则,准确协调支持人类
发展、生活质量、经济、善
治、绿色发展、和平、安全
社会、地区性发展等措施的
重要性。
塔潘•米什拉指出,
《可持续发展合作范
围》文件是联合国秘书
长于2018年发起的联合
国发展系统改革的关键
部分,旨在同政府、伙
伴更加重视加强发展合
作,而不是援助。联合
国于2023-2027年在蒙
古国实施的《可持续发
展合作范围》文件独特
之处在于,让融资更有
价值,使其成效实际帮
助到人和社会,而且是
联合国发展系统改革的
一部分。政府、私营部
门、民间社会、联合国
及其系统组织代表和发
展伙伴参与的上述讨论
会11月4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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