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监管委员会宣布上调电价
社会蒙通社乌兰巴托11月21日电,蒙古国能源监管委员会宣布从本月15日起上调消费者用电价率,从16日起上调供暖价率并就此做了通报。将平均用电价率由216图格里克上调至280图格里克/千瓦时。
据悉, 将实行取决于用电消费定了三种用电价率。之前,家户平均用电价率为140图格里克/千瓦时,而上调后的电价当月的1 50千瓦时以下的用电量为175图格里克/ 千瓦时,150-300千瓦时的用电量为256图格里克/千瓦时, 超过150千瓦时的用电量为256图格里克/千瓦时。然而,将300千瓦时以上的用电量计算285图格里克/千瓦时。换言之,如果用户自己调整其需要并能有效使用能源,他们的收费和支付就会更少。由此,家庭用电量将会上调35-131图格里克/千瓦时。能源监管委员会主席额·图布辛楚伦表示,“最近能源领域面临的问题引起了用户群众的关注。
官员报告称,能源部门正在面临亏损压力。能源部门因以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销售电暖,而面临着亏损压力。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正常操作就会受到负面影响。因此,有必要上调价格。在上调价格时,重点关注了两点。我们计划将电暖价格上调到其生产成本。我们也在遵循减轻用户负担的渠道。”在现行的白天和夜间电价的基础上,还将推出新的晚间“高峰时段电价”。如果消费者选择上述三种价率,夜间费用将会保持不变。棚户区家庭供暖季节夜间用电折扣将持续。此外,对于需要社会福利支持和援助的家庭, 电暖价率也不会发生变化。然而,将企业单位电价平均变动30%。
在全国范围内,家庭月均用电量为220千瓦时,每月电费为36220图格里克。而目前上调至52000图格里克/千瓦时。据能源监管委员会通报,自2019年起,蒙古国已连续5年一直并未对电暖价进行调整。因此,通过对电价进行调整并使其符合市场原则,能够创造能源部门的财务和经济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