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内容”有限责任公司成为第一家音乐知识产权中介公司
艺术与文化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这一天,“蒙古内容”有限责任公司与知识产权局签署合作协议,取得知识产权中介权。知识产权经纪者为艺术家提供将其智力作品转入经济流通,使艺术家赚取额外收入创造条件等服务。换言之,知识产权中介公司保护歌手和艺术家的权益,代理其内容的销售,使作者从其中取得利益,拥有其专业认证作品的股份,根据许可协议转用它来获得抵押贷款。
因此,“蒙古内容”有限责任公司成为第一家获得此类经纪人权的蒙古国公司。“蒙古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与500多个权利人展开合作。除了乐队、歌手和艺术家,还包括工作室、制作、唱片公司,以及签约艺术家的不同类型约18,000首音乐和歌曲,提供给四家蒙古国移动运营商和中国内蒙古“ShenjiangEgshigSoyolMedia”公司的“Egshig”音乐服务。
“我们的目标是保护具有知识产权作品,投入经济流通,为艺术家创造额外收入”
“蒙古内容有限责任公司”执行经理额·青早日格:
-自2015年起,“蒙古内容”有限责任公司开始提供基于其签约艺术家和内容库的音乐分发服务,并已能够向所有使用艺术家音乐的组织提供艺术作品,还通过中国内蒙古Egshig平台销售18,000个蒙古国知识产权内容。
此外,通过我们运营的网站www.mongolmusic.mn,艺术家将能够签订合同、提供作品,并以透明的方式查看其作品歌曲收听率和收入。我们的目标是保护蒙古国的知识产权作品,将其投入经济流通,如何为歌手和艺术家创造额外收入,创造条件让艺术家专注于其作品,创造优质作品,解决所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增加艺术家在这领域的知识和信息。将来与知识产权局合作,引入流媒体服务并对未经许可的内容进行整理和监管的一项大型工作。此外,我们以进入世界市场的长期政策开始此次合作,例如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加入成员时在国际使用蒙古内容的情况下的收入分配。
“作曲家自身向市场推销作品的效果不理想”
知识产权局行政司司长达·阿玛嘎楞:
-“蒙古内容”有限责任公司是蒙古国第一家拥有音乐和艺术作品的内容经纪公司。根据蒙古国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关系建立在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企业和公民间等合作基础上。因此,我们支持在该领域开展业务的组织,全方位合作,奉行开放政策。
随着签订合作协议,按知识产权法在法律环境中出现知识产权经纪人的这一新参与方。另一方面,过去已证明,作曲家自身向市场推销其作品的效果不理想,而通过官方经纪公司将其知识产权作品投入经济流通更为重要。知识产权局的政策是建立与官方经纪人组织建立联系和合作的法律制度,并在获得版权许可的情况下通过调频、广播、卡拉OK和电视播放艺术、文学和音乐内容。并具有提供必要的知识和信息、培养能力,成为该行业的专业参与者。